农民工参加了新农合,用人单位是否还需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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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农民工户籍在农村,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亦农亦工,流动性强,在参加社会保险上有其特殊性。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费用属于其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未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导致农民工患病时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下称新农合)待遇,企业需承担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差额部分;农民工同时参加新农合和职工医保,患病时选择报销比例高的职工医保较为恰当。

 

2022年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推动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从上述《通知》可以看出,农民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群体;另一种则是灵活就业的群体。我们本次则是以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为主体进行重点研究。

一、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区别

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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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属于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三部门印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第三条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为劳动者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新农合属于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只要农民工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企业就应当承担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的义务,即使农民工参加了新农合,也并不妨碍企业为其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二者并不矛盾。

三、企业未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医保的法律后果

    (一)企业承担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差额

我国相关医保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只需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也只能享受一种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从上述图表可以看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远高于新农合。所以在农民工同时参加新农合和职工医保的情况下,患病时选择报销比例较高的职工医保最为适宜。

如果企业一直未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导致农民工患病时只能享受新农合待遇,而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鉴于农民工已通过新农合报销了部分费用,从公平角度出发应当由企业承担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差额,不存在法理障碍。同时由企业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处理规则并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上位法的法律规定。

(二)农民工可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企业未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农民工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三)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企业未按时为农民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承担被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

结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社会各个方面都应该尊重农民工、理解农民工、保护农民工,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精神,企业应当积极为农民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减轻农民工医疗费等负担,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风险和化解社会矛盾。

参考案例: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11民终725号


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

孙亚君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