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规范化教育培训第三课——对青年律师成长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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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印发的《全省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 》文件要求,结合本所开展的律师规范化教育培训活动安排,11月11日上午,郭建设主任作为培训第三课的主讲人,以“对青年律师成长的几点建议”为主题,为全所青年律师上了一堂语言生动、内容丰富、引人深思的成长必修课。

郭主任指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一直是本所发展的重中之重,青年律师的成长关乎律所的长远发展,关乎律所的未来。尤其是在当前本所打造精品所、百年所的发展理念支撑下,更要集全所之力关心、帮扶青年律师,为青年律师提供系统、全面的教育和培训。

郭主任主要围绕青年律师的思想建设向本所的青年律师提出建议。

1.青年律师应当有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和职业规划。

郭主任指出,律师是市场经济环境下高度竞争的职业之一,无论选择从事律师职业的初衷是为了追求财务自由,实现自我价值,还是为了担负起更宏大的社会责任,都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只有坚定奋斗目标,清晰职业规划,志存高远,才能在遇到困难时不彷徨、不困惑。

郭主任同时提醒青年律师,设定目标要结合实际,脚踏实地,既要避免好高骛远的不切实际,也要避免整日困于繁杂的日常事务而逐渐偏离目标。

2.青年律师应当建立自己的思想品德学习体系,构建智慧人生。

郭主任从本所历来倡导的“做事先做人”职业理念出发,提出青年律师在职业成长的道路上,不应把学习的目光局限在法律专业本身,要拓宽思维,扩大视野,多从先辈的成功经验里汲取处世智慧。为此,郭主任特地向青年律师推荐了《史记》《二十四史》《菜根谭》《围炉夜话》等经典著作。

3.青年律师应当勇于探索执业中的新领域、新路径、新方法。

郭主任强调,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心和快速认知能力是青年人的优势,青年律师应当好好利用,不要僵化思维,认为律师业务只限于传统的诉讼或非诉事务。要对世界的变化保持好奇心、敏感性和创新精神,在互联网技术极速前进的大数据背景下,在AI人工智能技术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里,青年律师要勇于探索执业中的新、领域、新路径、新方法。

本次培训会上,贺健主任传达了省司法厅、省律协《全省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方案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关于印发工作规则的通知》《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法律专业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作出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大家认真对照文件内容严格执行,对待涉及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提高执业规范性,防范职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