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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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公司)现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需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的方式恢复生产,筹集偿债资金,协助管理人完成海华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为维护公司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基本情况

海华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9 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 2387 万元,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大道 102 号,是河南省成立最早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是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为客户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能力。 

二、公司优势

(一)资质优势

海华公司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冶炼工程监理乙级、公路工程监理乙级、矿山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招标代理甲级、人防监理甲级等多项资质。

(二)人才优势

海华公司拥有各类技术人员100余名,其中教授级髙工、 高级工程师47人,拥有等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79人。

(三)服务质量优势

海华公司以“诚信守法、科学监理、安全健康、保护环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为质量方针,以“高质量、严管理、让业主满意、关爱生命、保护环境”为安全目标,以“团结、奋进、敬业、奉 献”为企业精神,以“一切为了工程建设服务”为经营理念,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工作准则。通过了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45001IR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AAA级信用企业。海华公司在河南省主要城市均有工程项目管理部,监理业务覆盖全国主要省、市、自治区,并且已将监理业务拓展至海外,包括也门、安哥拉、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坦桑尼亚等国家。

(四)品牌优势

海华公司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和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单位,是河南省工程监理企业综合实力二十强企业,也是对外国援助先进监理企业。公司的诚信经营和规范管理赢得了业主和同行的一致赞誉,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和整体实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公司自2000年以来连续被评为“河南省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多次获得“全国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荣获“河南省房地产行业最佳合作伙伴”称号,形成了“海华管理”特有的品牌。

近年来监理项目多次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级市政金杯奖”“河南省中州杯”“河南省优质工程奖”等荣誉。

(五)政策及政府支持优势

2018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 1756号),要求依据去产能企业的营业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关法规,分别釆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其直接债务,本次重整符合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导向。

三、战略投资人基本条件

战略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海华公司资产所需对价,并有足够资金支持海华公司重整后的生产运营。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与海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者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第三条基本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股权结构、架构图、最近两年审计报告、获得行业奖励证明等),投资意向书应该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以及银行存款证明、重组初步方案等。

(二)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者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投资意向书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者在三日内向管理人账 户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者自动丧失参与海华公司重整后续程序的资格。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50767  79034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

经管理人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重组协议签署并生效之后,意向投资者所缴纳保证金将转为重整计划执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从其根据重组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中等额抵扣。若意向投资者经评审未能成为海华公司正式战略投资人。管理人在确定其未成为海华公司战略投资人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在重组协议签署后,意向投资者反悔或拒绝履行相关义 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海华公司重整的资格。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者应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并且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海华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届时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者签订保密协议,随后安排现场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三日。

(四)提交正式重组方案

意向投资者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二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组方案,重组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具体细节可与管理人联系。

(五)评审并确定战略投资人

管理人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正式重组方案评审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确定意向投资人候选顺位,依顺位次序优先选择排名在前的候选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组协议,排名在前的候选人因故无法签署重组协议的,由后续顺位候选人递补。

(六)确定战略投资人

管理人将参考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正式重组方案,结合海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组计划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通过后,重组协议正式生效,该意向投资者正式成为海华公司战略投资人。

五、报名方式

(一)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富强律师        联系电话:0371-66255055

(二)报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2号小二楼一楼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轮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2月4日17时

六、特别申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投资!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