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工作搞创新,债权人也能“上网课”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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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上午10点,由本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汝州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钉钉”阿里云平台召开。


使用“钉钉债权人会议专用视频系统”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在平顶山地区法院尚属首次。会议现场除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职工代表等少数人员在现场参会外,其他51名企业及自然人债权人通过“钉钉”系统参加会议。


为确保在线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在承办法院和主办法官的大力支持下,与阿里技术人员反复沟通会议细节,将法律程序和网络技术充分结合,搭建与本案适配的网络投票、统计、记录等模块,确保会议议程顺畅、合法有效。在会议之前的近一个月里,管理人和债权人充分沟通,阐明网络会议对于节约异地债权人经费、防范疫情的积极意义,耐心讲解操作方法,取得了广大债权人的理解并得到大力支持。会议前夕,管理人在“钉钉群”中提前发放会议资料电子版,及时解答债权人的疑惑,使债权人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法院主持下,本所郝浩律师、宋方敏律师分别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报告》《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等,对接管企业半年来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由于前期沟通到位,方案切实可行,相关方案和提议得到债权人的高度认可,投同意票的债权数额占债权总额的99%以上。整个会议用时53分钟,有条不紊,务实高效。


本所2020年1月接受汝州市人民法院指定后,派出精干力量组成管理人团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人民法院、破产企业、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各方面意见,并针对化工生产企业的特点,在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把握好“程序规范、公平受偿”原则的同时,紧盯安全和环保红线,推动破产企业顺利退出市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综合最大化”。


本所作为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和实践破产法律制度,推动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中的优化配置,积累了丰富的破产工作经验,为深入推进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法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