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作为管理人应邀参加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协调会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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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9日下午3点,汝州市人民政府和汝州市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协调推进会,汝州市政府、法院、环保局、国资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汝南办事处、王寨乡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所作为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中,本所郝浩律师和宋方敏律师汇报了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汝州市政府领导对本所作为破产管理人,配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对企业遗留的环境等问题及时有效的处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生产氢氧化铝的化工企业,破产处置财产涉及到其厂区存放的化工机器设备中遗留的工业废液、废料、废渣等一些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尤其是赤泥库,对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存在威胁。此次会议,在汝州市政府的协调下,市环保局等8个相关单位参会,讨论研究了赤泥库封存、确认资质竞拍、环保部门审核、乡镇政府和国土局监督接收等流程。


政府和法院“府院联动”,联合召开会议、共同协调解决问题,是依法高效解决化工企业破产衍生的环境、土地等社会问题的有力实践,既保护绿水青山,又依法推动破产企业财产的合法合理处置,为企业破产有序退出市场,快速盘活优良资产,创造良好社会和法治环境,有力推动了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化。


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谨慎处理,通盘打算,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人民法院报告,争取采用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这种方式在本所担任管理人的多个案件中得以实践,效果良好。


今年是本所确定的“业务年”,破产类业务作为本所重要的业务领域,在团队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取得新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际办案能力,切实履行好破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