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赴中建一局郑州大孟8号安置房项目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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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为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进日常生活,12月4日上午,本所委派刘怡炜律师,前往中建一局郑州大孟8号安置房项目部,为该项目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讲座,项目50余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普法宣传讲座,刘律师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切入点,重点围绕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民间借贷、物业、继承等纠纷,结合法院裁判案例,为参与本次活动的项目人员进行了一场生动形象的普法讲解。

讲座结束后,刘律师现场做起“法律咨询”,耐心解答了现场人员提出的各类常见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参与人员的法治观念,赢得了参与人员的高度好评,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普法宣传,随时随地,在以后的工作中,本所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