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受邀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务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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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本所郝浩律师、严贝贝律师和朱星光律师赴本所顾问单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法务工作培训。中原高速公司法务部全体人员及下属各分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远征、审计部经理高建英、法务部经理饶洪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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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分两场进行。


第一场培训由严贝贝律师主讲。严律师从我国的法律体系入手,介绍了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部门法的调整范围,从效力层级角度对中原高速公司常用的《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结合日常的合同审核工作,严律师重点讲解了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构成和基本规则,对中原高速公司常用的买卖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典型合同的关注要点和易错点进行了逐项讲解。最后,结合近几年参与中原高速公司法务工作的经验,严律师提出了要特别重视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签订前充分考虑商务条款,维护公司利益、善于对照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有名合同)要点审核合同、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等建议。


第二场培训由朱星光律师主讲。朱律师首先介绍了我国的司法体系、层级架构和诉讼程序,对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的期限、审理范围、证据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进行了对比讲解。结合中原高速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经验,朱律师分别讲解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常见诉讼的裁判关注要点和证据收集重点。朱律师对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讲解了不同证据的形式、来源、固定方式等内容,并结合以往代理案例,强调合法、全面收集证据的重要性。


两场培训持续近四个小时,参加培训的法务人员一致表示,培训内容丰富详实,贴近工作实际,实际操作性较强,受益匪浅。


中原高速公司法务工作分管领导、监事会主席王远征总结本次培训,对本所中原高速法务服务团队四年来的专业、尽职服务表示感谢,对团队善于总结、及时反馈培训的做法表示肯定,对今后法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所担任中原高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以来,针对公司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及日常管理实际和上市公司经营要求,不断深化法律服务探索,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积累了为大中型国有上市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走出了一条企业和律所互信共赢、共同提升的成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