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书
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通知
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三门峡中院根据义马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2021)豫1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综能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作出(2021)豫12破6号之二决定书,指定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联合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担任综能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综能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3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通讯地址: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层112室,联系人:宋律师,联系电话:19503803693;现场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债权人可通过现场及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也可通过线上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前债权人应登录公共邮箱(账号:zongneng2022@163.com密码:Zongneng1215)进入收件箱并打开收件箱邮件,通过扫描其中的二维码下载相关申报文件,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将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账号: zongnengglr@163.com),等待管理人通知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即可]。
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之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3时00分在义煤矿工俱乐部(义马市310国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